《吉林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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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 章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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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赵家彬)4月30日,我校召开学习《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座谈会暨《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会,校党委副书记蔡莉出席并主持会议,各级学术委员会委员代表、教师代表等20余位专家以及发展规划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蔡莉在会上介绍了《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并就我校开展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她指出,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进一步明确了学术委员会的地位和职责,规范了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和运行规则,保障了在学校治理中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蔡莉在总结中强调,章程修订工作是对我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及学术组织体系构建的再思考和再认识,也是对我校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的再思考和再认识。学校将根据专家座谈会的意见对《章程(修订草案)》进行进一步地修改和完善。
  会上,发展规划处处长孙长智介绍了《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意义,并结合章程修订过程,说明了章程修订工作所遵循的继承性原则、规范性原则、创新性原则和现实性原则。同时,他还向与会专家简要介绍了《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草案)》的特点以及学校在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件方面的保障措施。
  与会专家对《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草案)》进行了充分地学习和讨论。一致认为,教育部《规程》具有划时代意义,对高校教学科研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草案)》全面细致严谨,贯彻了《规程》精神,继承彰显了学校特色。同时,专家们还对学术委员会的职责与定位、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利协调统一等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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