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报》  
上一期    下一期

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期次:第524期   作者:本报特约评论员   查看:3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能否落实好抓班子带队伍、肃纪律正风气的主体责任,不仅直接关系到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与战斗力,直接关系到本单位教师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环境的营造,还直接关系到学校各项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为此,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端正思想,扎实行动,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首先,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书记(院长)带头,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担当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对照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吉林大学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林大学中层单位反腐倡廉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纪律规定,联系本单位实际,拿出关于宣传教育、加强监督的具体措施、办法来,形成实实在在的廉洁自律、风险排查和防范等工作制度,主动建设好本单位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其次,要从服务学生成长、教师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牢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始终站在学校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始终站在广大师生的立场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始终从师生的根本利益出发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检验发展成果和效能。以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为契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不断巩固纠正“四风”的制度成果与实践成果。
  再次,要严密制度、规范程序,努力让行政与学术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梳理权力清单,坚持信息公开,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端正学术科研风气,抵制任何形式的学术不正之风。重点加强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约束以及班子成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党政一把手不应直接分管人财物,畅通信息公开和群众监督渠道,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最后,各基层党组织的班子成员还要带头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坚持从我做起,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带头摒弃特权思想,带头解决“四风”问题,管好自己、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执行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党委自己的事,不能务虚,只能务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各基层党组织要老老实实地承担起自己的主体责任,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认认真真地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反腐败,做到领导有力、指挥有方,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吉林大学 版权所有 

北京华文科教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技术支持,图文与本公司无关

京ICP备12019430号-7

本期已有5639次访问,全刊已有3519801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