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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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常识

   期次:第592期      查看:23   




















  学生宿舍防火安全“十不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卧床吸烟、乱扔烟头;不准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舍;不准使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不准使用酒精炉等明火器具;不准擅自变动电源设备;不准宿舍无人不关电源;不准损坏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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